法制網訊 在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(九)草案時,李飛委員建議,套牌、製造假牌的要入刑。
  李飛委員說,現在套牌、製造假牌的情況非常嚴重,這個行為本身就是故意行為,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違法作案、隱匿證據。這種車輛肇事以後,根本無法查,這種情況非常多。至於偵查機關、公安機關因為履行公務需要考慮臨時換牌,不在此限定。建議增加一項規定,凡是套牌的,沒收車輛。因為套牌就是要用這個車來幹壞事。現在套牌成了一大產業。  (原標題:套牌和製造假牌者也要入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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